我市部署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和监控工作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升我市绩效管理水平,市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部署开展市本级2018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和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监控工作。
1.强化绩效理念,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谁使用资金谁做绩效、谁管资金谁管绩效”原则,组织资金使用部门对市本级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的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自评,引导预算部门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压实支出责任,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瞄准重点项目,引进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在部门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机构对2018年重点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评价,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独立、客观的优势作风,检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自评效果。并将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结构调整。
3.注重过程跟踪,加强本年度预算项目的绩效监控。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的部门职责,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由市直部门和单位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重点监控是否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执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匹配等,提高预算执行效率,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通过跟踪监控正在实施项目支出的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对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在保证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的同时,按进度科学调度资金,合理控制结转和结余资金;对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要及时予以纠正进行整改,并暂缓拨付资金。确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需调整绩效目标的,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