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上线试运行
近日,辽宁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上线试运行,辽宁省公证处成为第一家试点单位,标志着我省正式开启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缴费模式。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建立了“统一项目库”“统一识别码”“统一缴款渠道”“统一业务流程”的全省集中的收缴管理系统,融合现代信息技术与财政管理,夯实业务标准,优化资源配置,是创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实现了开票、缴费、收款等相关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和提高便民服务质量提供有力保障。一是“线上”缴费,落实便民新举措。为便于缴款人缴款,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搭建了“统一支付平台”提供“线上”缴费途径,并在原有银行缴款渠道基础上新增了微信和支付宝两个互联网支付渠道,最大程度为缴款人提供便利服务,真正实现了“最多跑一次”,足不出户就能轻松缴费的改革目标。二是“电子”缴费,方便快捷可追溯。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用电子缴款码替代了原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既方便执收单位开具,又便于缴款人缴款,更有利于管理。三是“阳光”缴费,汇集财政大数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实施后,非税收入均能置于“阳光”之下,对于任何一笔非税收入,谁缴的款,通过什么渠道,资金进入了哪个账户,都将一目了然。在此过程中汇集而成的缴款大数据,将为各级政府部门挖掘分析缴款信息背后所关联的服务、管理行为提供数据支撑。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相关工作,扩大省级试点单位范围,督促代理银行做好系统衔接,组织试点地区上线试运行,为2020年全面推广夯实基础。
(国库处,齐姝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