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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将实行动态调整

来源:辽宁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08-05 08:56:23 浏览次数: 【字体:

  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近日联合发文,部署建立资金来源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残疾人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生活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这份名为《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提出,各地应研究确定合理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生活补贴标准应参照当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费支出以及因残疾额外增加的衣食住行等费用支出的一定比例予以确定;护理补贴标准应参照当地残疾人购买护理产品和护理服务等基本照护支出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制定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

  意见要求,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应统筹考虑当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调整及照护市场劳动力价格变化等情况,适时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调整方案,报请同级党委和政府确定。

  意见强调,各地应继续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理顺工作机制,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把政策落到实处。

 

  (岳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