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财政动态>财经视点>详细内容

省财政全面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部署

来源:辽宁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05-17 08:50:13 浏览次数: 【字体: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省财政厅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决策部署,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出台了《辽宁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方案》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大连18%)统一降至16%。自2019年7月1日起,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最大亮点之一,将对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等目标的顺利实现产生重要支撑作用。省财政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有效地推进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社会保障处,刘  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