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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多举措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来源:辽宁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05-15 14:26:5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是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落实国家降低社保费率等改革,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

  二是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对在境内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在境外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补助。落实中央财政降费奖补政策,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融资担保业务予以奖补。探索建立融资担保、再担保体系风险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发生的代偿率控制在合理区间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予以风险补偿。

  三是完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依托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搭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参与省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凭借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缩短了贷款周期,提高了贷款效率,降低了贷款成本,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途径。同时,研究编制新版政府采购文件范本,将投标保函缴纳方式纳入投标保证金缴纳条款,积极推广投标保函取代投标保证金业务,增强中小微企业资金活力。

  四是发挥引导基金的带动作用。优化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积极推进相关子基金设立,发挥引导基金使用效益,鼓励基金项目向中小企业投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五是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通过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企业研发投入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创新产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支持辽宁省开发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

 

  (办公室,陈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