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5 15:35:5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要求,主要报告市财政局重点公开工作内容、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回应社会关切(含舆情监测、处置及回应)、政策发布与解读情况;网站等公开渠道建设;存在的问题及2018年的主要工作打算等。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工作情况概述

2017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集聚正能量,释放精气神,全力促振兴,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把推行政务公开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注重反映财政机关、财政人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清正廉洁,求真务实的经验和事迹,不断提升财政机关形象,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安排落实职责分工,切实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在深化政务公开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程序规则,扩大公众参与度;二是在拓宽政务公开载体上取得新进展,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载体,建立健全政务咨询栏目、开展3次调查问卷、互动交流的措施和办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在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对市财政局行政权力和责任进行重新梳理核定,并在局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上公开,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

(二)认真落实完成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编制报送了市财政局2017年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制定了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更新网站信息300多篇次,并按月、按季及时向政务公开网站管理中心报送信息工作,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各项政务公开政策及相关文件的学习宣传;按照办理规范,及时接收、答复的要求,认真办理局长信箱咨询答复工作,2017年共接到6件咨询信件,并及时办理答复,认真执行各项办事公开规定,并在网站上公布。

(三)坚持主动公开。2017年,本溪市财政局结合实际,按照依法公开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原则、责任追究制度,利用市财政局网站载体报道财政工作情况、宣传先进经验和事迹,认真组织完成了政务公开专项督查工作、网站迎检工作、政务公开评估等工作,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利用财政信息公开栏目,对2016年、2017年预决算、2017年“三公经费”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坚持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对外公开,保证了各项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程序。同时切实抓好各项制度职责的落实,使工作职责制度化,办事程序公开化,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本溪市财政局根据《市直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和《市直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的要求,遵循全面、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对办事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以及相关的领导变动情况、机构设置、相关部门的职责、办事程序等信息进行了更新。同时,依法依规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流程,并在网站上公开。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件14件,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件2件,协办件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9件,其中:主办件1件,协办件8件,全部办复完毕,见面率、办复率、满意(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全面完成了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办件都在规定时限内将协办意见传至网上管理系统,并积极配合落实。

(三)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7年,本溪市财政局以政务公开工作为切入点,以宣传资料为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财政系统的工作。
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5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至11:00时,市财政局在原市政府广场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5·15政务公开日”大型政策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市财政局共出动20余人次,制作公开展板,设立政策咨询台,现场解答问题。与此同时,工作人员现场发放相关政策宣传单,并现场受理咨询、解答疑问,参与互动群众100余人次,受到了百姓一致好评。

(四)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依照《市直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共收到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要求,按期限答复完毕。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高。

四、2018年的主要工作打算

2018年,市财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工作原则,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坚持依法公开、及时方便的原则,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规范有序。

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梳理、修订完善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加强重点工作领域的信息公开,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加强责任落实,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持常态化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切实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四是及时总结,抓好宣传。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组织落实好政务公开活动的开展,抓好财政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交流情况,总结经验,促进财政工作透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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