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czj-2026-0007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6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26-06-02 | 成文日期: | 2026-06-02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6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本溪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6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本财发〔2026〕9号
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区)财政局、高新区财金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6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辽财税〔2026〕86号)和《辽宁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0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2026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相关说明如下:
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644号)规定,新增公办幼儿园保育费项目,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二、结合国家和省最新政策规定,更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文化事业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政策依据。
三、将罚没收入、房屋出租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等具有共性特点的非税收入项目,统一列示于《目录》中的“共性项目”下。
各县(区)财政部门要依据《目录》和省、市现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项目管理。执行中如果国家政策调整,执行国家最新规定。执行中发现问题的,请及时向市财政部门反馈。
附件:2026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
本溪市财政局
2026年5月29日
附件:2026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