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czj-2020-0022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 成文日期: | 2020-11-0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
一、基本概况:
本溪市财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8号,2003年1月1日施行)第十三条、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修订)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2014年12月31日颁布)第七十五条
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287号,2000年6月21日颁布)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3.《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2004年11月30日颁布)
4.《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2006年12月4日颁布)
(三)部委规章:
1.财政部令第80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我市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县、乡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全市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办法,并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保障我市安全生产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市及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十二)代市政府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市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等。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四)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领导岗位职责:
(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负责全局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
负责各科室分管工作,负责指导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局长做好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五、行政执法机构职责及岗位职责:
(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负责拟订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草案,落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及行政复议,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市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入库的管理工作,承担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和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1.科长:
(1)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全面工作。
(2)具体负责企业科、流通科、经建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农业农村科分管的预算单位及省直部门的政府采购网业务办理和解答处理相关质疑投诉事宜。
(3)负责政府采购网日常维护和系统管理员工作。负责全年度的政府采购预算工作。
(4)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科员1:
(1)协助科长处理全面工作。
(2)配合科长负责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分管的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网业务办理和解答处理相关质疑投诉事宜。
(3)负责评审专家入库审核。
(4)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科员2:
(1)协助科长处理全面工作。
(2)配合科长负责社保科分管的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网业务办理和解答处理相关质疑投诉事宜。
(3)负责供应商入库审核;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
(3)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政监督科:
负责监督市直部门和各县(区)执行国家和省、市重大财税政策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建立全市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组织开展财政内部控制建设,指导县(区)开展财政内部控制工作。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内部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1.科长:
(1)负责财政监督科全面工作。
(2)负责财政监督科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科员1:
(1)协助科长监督市直部门和各县(区)执行国家和省、市重大财税政策情况。
(2)协助科长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3)协助科长建立全市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组织开展财政内部控制建设,指导县(区)开展财政内部控制工作。
3.科员2:
(1)协助科长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内部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三)行政审批科: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审批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现场核查,依法听取申请人的意见,依法组织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听证、评审(论证)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行政审批工作。
1.科长:
(1)负责行政审批科全面工作。
(2)负责行政审批科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科员:
(1)协助科长处理全面工作。
(2)负责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受理、审核、批复。
(3)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配套制度:
1. 本溪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
2. 本溪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
3. 本溪市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4. 本溪市财政局行政职权自由裁量权细化清单
5. 关于加强本溪市局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及法制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