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进一步 加强和规范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5-05 | 成文日期: | 2019-05-0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进一步 加强和规范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以及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部门预算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部门预算编制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下大气力优化部门支出结构,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省出资金用于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和重点领域。2019年预算执行完毕后,各部门要确保本部门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压减5%以上。
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部门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要科学合理预计收入,不少报、不漏报、不虚报、不瞒报。按照量力而行和讲求绩效的原则,合理安排必要支出。加大结转资金、当年预算等各项资金统筹力度,对于结转资金规模较大或连续多年结余结转的项目,减少或取消下年预算,避免资金闲置和沉淀浪费。完善项目库建设,尽早布置、组织所属单位开展以后年度预算项目储备工作,对拟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提前启动项目研究论证、编制立项、审核评审等工作,没有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般不安排预算。切实落实部门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部门内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制度体系,提高项目预算编报质量。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筛查,对政策性强、成熟可行的项目优先考虑,对政策性较弱,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不大的项目,应降低其申报优先级或不予报送。加强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强化项目前期论证,深入研究项目前期各环节资料,从实际出发科学定义项目建设水平,细化项目预算申报内容,并将评审结果作为预算编报上限。
二、切实规范部门预算执行
各部门要刚化硬化预算约束,除另有规定外,2019年执行中一律不再追加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原则上通过现有预算调剂解决,执行中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类”级和“款”级科目原则上不允许进行调剂,确需调剂的,严格执行审批手续。运行经费要从严从紧支出,不得超标准支出,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定额标准约束力,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禁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结余资金要按规定及时、主动交回市财政,不得擅自安排使用或变相用于不必要支出。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预算执行质量,强化所属单位当年预算执行和下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业资助,不得摊派、转嫁费用。严禁超标准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制度,不能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对确需划转要履行向财政部门报批程序。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对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不得提取现金。各部门(单位)要落实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与责任,主动配合调查核实动态监控发现的疑点问题,认真纠正、严肃整改违规问题。
三、持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
各部门要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加强对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追加“三公”经费。严格遵守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严格审批管理,加强统筹规划和总量控制。力戒因人找事、安排照顾以及无实质内容、无实际需要的出访,严格控制赴有关“热门”国家和热点旅游城市访问组团,严格履行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工作程序,规范经费开支标准。按照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部门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将出国(境)经费编入部门预算,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确因工作需要调整或增加临时性因公出国(境)任务的,按程序调整或追加出访计划,原则上在年初预算已安排的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内调剂解决;不能调剂需新增出国(境)经费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预算调整。认真落实公车改革和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车辆配置标准,从严把控保留车辆编制限额,严禁通过放宽租用条件等变相增加保留车辆总量和超标准租赁各类豪华车辆。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除另有规定外,国内公务接待不得报销各类烟酒费用。
四、着力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制度,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登记资产信息,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加强新增资产管理,严禁无预算购置新增资产,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严禁超标准配备。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努力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各部门要将所有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并按照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要求,优化管理流程,在预算立项、编制、执行、完成等各环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对2020年及以后拟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2020年及以后拟继续保留安排的项目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和指标,并研究建立分行业、分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扎实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加大自评和重点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申报、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交叉重复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调整、削减或取消。
六、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作为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后二十日内,在本部门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除涉密信息以外的本部门预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预决算和政府采购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咨询和关切,并对本部门公开预算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责。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持续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逐步推进会议、培训、论坛、赛会、展会、博览会、庆典等经费的决算信息公开。各部门在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本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进一步推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市人大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七、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各部门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优化财政治理能力的政治高度认识内控工作,不断强化部门内控管理,抓好内控制度完善和内控执行等工作,紧密结合机构改革和工作职责调整实际,在前期内控制度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发现薄弱环节、空白地带,查找财政资金使用中的风险点,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充实内控制度,建立制度完善常态化内控机制;将项目立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责任细化到人,完善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问责机制,并注重内控成果运用,建立财政资金使用全流程内控机制,有效防控业务和管理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工资津贴补贴各项政策,严明工资津贴补贴发放纪律,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切实严肃财经纪律。依法自觉接受监督,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从管理源头和制度层面解决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切实把财经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对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