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czj-2021-0035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信息名称: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相关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 成文日期: | 2021-12-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税委会〔2021〕18号
海关总署: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表1-22021-2022税则转版对应表(税则注释修订).pdf
附表1-12021-2022税则转版对应表(税则税目税率转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