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czj-2021-00350 发布机构: 本溪市财政局
信息名称: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相关政策
发布日期: 2021-12-20 成文日期: 2021-12-20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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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0 09:23:40 【字体:

税委会〔2021〕18号

海关总署: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表2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pdf

附表3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pdf

附表4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pdf

附表52022年自贸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实施税率表.pdf

附表695%、97%税目产品特惠税率表.pdf

附表7出口商品税率表.pdf

附表8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pdf

附表9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pdf

附表1-22021-2022税则转版对应表(税则注释修订).pdf

附件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pdf

附表1-12021-2022税则转版对应表(税则税目税率转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