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czj-2020-0028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相关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 成文日期: | 2020-12-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
财金〔2020〕110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中央管理金融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更好地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股东向金融机构派出国有股权董事的议案审议工作,切实发挥国有股权董事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我部对《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财金〔2019〕6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0年修订版)
财 政 部
2020年11月17日
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0年修订版).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