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czj-2020-0013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信息名称: | 我省出台“双一流”建设绩效评价办法 | 主题分类: | 相关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 成文日期: | 2020-07-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我省出台“双一流”建设绩效评价办法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方案》,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办法》体现四方面特点:一是突出成果导向。绩效考核以项目所属学科新增突破性、标志性成果为主要依据,分4个层级列明成果清单。二是坚持分类考核。将考核对象分为“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其他建设高校3类。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绩效资金、增量招生计划、专项经费支持额度等挂钩。四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既对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科不再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又对学科建设发生重大学术不端以及虚报、瞒报重大成果等,依责任与后果,取消评优资格、认定为不合格直至调出建设序列。《办法》以产出成果为核心,实施分类考核,推动学校立足当前,科学处理学科建设远期、中期目标之间的关系,避免为应付年度考核而产生短期行为或急功近利之举;但又适当给以压力,以利于在目标引领下多出成果、出重大成果,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带动学校内涵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至此,我省“双一流”建设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均已出台,形成了完整的制度管理体系,有助于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我省财政高等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
(科教和文化处,魏 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