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czj-2023-0001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信息名称: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等3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 主题分类: | 相关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3-03-16 | 成文日期: | 2023-03-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等3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等
3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2号
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换文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布隆迪共和国、尼日尔共和国等3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的进口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98%税目产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12号)特惠税率栏中标示为“受惠国LD”的8420个税目、“受惠国1LD1”的193个税目、“受惠国2LD2”的191个税目,共计8804个税目。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