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czj-2023-0000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信息名称: | 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 | 主题分类: | 相关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 成文日期: | 2023-02-1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
2023年,市财政局坚持大力支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省、市重点工作任务及“六个年”活动,为实现“四大战略”和“五个本溪”的目标,统筹使用和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本溪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资金投入重点包括:巩固我市蓝天、碧水保卫战既有工作成果,在燃煤锅炉整治、机动车黑烟气体治理等方面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强水污染防治,支持排污口排查整改、地下水环境质量管控、集中式饮水水源地监测;重金属污染耕地管控和修复,建设秸秆焚烧监控系统;支持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做好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工作等。坚持资金投入与生态环境保护攻坚重点任务相匹配,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管理,积极统筹落实资金,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及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清单
序号 | 具体措施 | 时间节点 |
1 | 将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经费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给予保障。 | 全年。根据市生态环境局业务开展情况予以保障。 |
2 | 保障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 全年。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和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安排资金。 |
3 | 配合业务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及省资金支持。 | 全年。跟踪政策方向和资金投向,配合业务部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