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czj-2022-00207 发布机构: 本溪市财政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题分类: 相关政策
发布日期: 2022-12-14 成文日期: 2022-12-14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4 16:13:27 【字体:

财资〔2022〕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2012年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应急部

  2022年11月21日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