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czj-2022-0020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相关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2-12-14 | 成文日期: | 2022-12-1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2〕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2012年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应急部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