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czj-2022-0011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相关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2-06-17 | 成文日期: | 2022-06-1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22〕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民宗局,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
为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促进民族地区贸易发展,保障民族特需商品供应,加强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提高贴息资金使用效益,引导支持地方落实贴息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民委 中国人民银行
2022年5月31日
《办法》附2.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提纲.docx
《办法》附1.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相关数据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