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czj-2021-0000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自评情况报告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 成文日期: | 2021-01-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自评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市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工作服务于经济发展”为中心,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不断提升法治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组织保障科学有力
一是严格落实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了本溪市财政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暨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组建了由全局各科室、事业单位人员推荐人员组成的普法志愿者队伍,为法治财政建设提供了人力资源支撑。三是强化监督考核,与全局各内设部门分别签订工作责任状,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落实、有考核,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各级领导分级负责,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教育先行,法治规划全面有序
一是把法治财政建设作为重点的长期性、系统性工作抓好,注重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制定了本溪市财政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结合每年工作实际积极制定当年工作要点及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二是创新开展“三个一”每日早会制度,科室人员每人每天1分钟汇报工作重点,1分钟分享业务知识,1分钟讲小故事,把法治及相关业务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三是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学习方式,在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列入财政干部全年学习计划的基础上,不仅选派局法治工作骨干积极参加省、市各类法治培训班,还积极聘请法律专家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及实施条例、政府法治理念及涉法涉诉热点问题解析、宪法修正案等结合财政工作进行多次专题法治培训。四是积极订阅《辽宁法制报》、《领导干部法治读本》、《公务员以案释法读本》,加强财政干部的日常学习,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五是全面开展机关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组织观看《悔》等正反两方面警示教育片,鞭策财政干部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不触“底线”,不碰“高压线”。
三、载体夯实,氛围浓厚,普法宣传有声有色
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每年在“5·15”政务公开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日期,通过制作展板、印制手册和宣传资料、现场解读、门户网站、电子屏和楼体外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集中向社会广大民众宣传以财经政策为主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提高普法工作覆盖面。二是坚持“学以致用、以考促学”的原则,集中考场、闭卷方式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同时,局级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精心准备,在全市法律知识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法治实践务实有效
一是贯彻实施法律顾问制度,依托法律顾问专业和团队优势,为我局在规范行政行为、处理涉法涉诉案件、签署重要协议等方面提供法律保障,切实加强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风险的梳理防范。二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对权力清单、行政自由裁量权清单等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的基础上,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法律法规专项清理。三是按照《本溪市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试行)》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企业处罚进行专项梳理整治,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四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预警机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科学民主决策及政务公开力度,切实防范财政支付风险、政府债务风险和养老险发放风险等重大风险。
五、下一步工作
今后,市财政局将切实从正反两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好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健全完善法治建设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扎实推进“七五”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水平,全力服务于本溪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本溪市财政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