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czj-2025-0002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5-02-28 | 成文日期: | 2025-02-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省财政厅的悉心指导与大力支持下,本溪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及我省“两方案一举措”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本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省财政厅“三进”和“四精”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
1.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会议、科室早会等多种渠道,借助“财政大讲堂”“财政法律法规研学互动”等平台,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全年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举办普法讲座1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习课程2场,学习氛围浓厚,学习效果显著。制作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折页、宣传手册、海报等资料,内容涵盖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财政惠民政策等方面。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体财政干部深刻认识到“财”必须服务于“法”,为财政法治化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健全学法制度,保障依法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会前学法制度,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作为财政工作的根本遵循,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贯穿于财政政策研究制定、财政改革谋划推进、财政管理强化提升的全过程。及时印发相关通知,组织编纂《本溪市财政局法律法规汇编》等,为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提供有力参考。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同时,将重大资金分配使用纳入党组议事范围,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严守财经纪律红线。
3.落实普法规划,推动全面普法。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领域“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本溪市财政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2024年度普法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和学习方式。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示“八五”普法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财政领域“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有序落实。
4.融入日常业务,加强风险防控。注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财政日常业务工作,在采购、工程评审、行政执法等关键领域,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组织收看庭审直播等方式,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充分利用预算“一体化”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全程监控,不断完善内控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持续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1.积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在2024年组织的2025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中,我局积极组织4人参加考试全部通过,进一步提升财政法治队伍建设水平。
2.强化干部队伍法治思想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及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台账,对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更新,确保执法人员资质合法有效。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累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52次,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财政政策、安排预算收支、推进财政改革等工作中,坚决做到财随政走、政令财行。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和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我局“三定”职责和权责清单,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示,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表》报市司法局审查备案。按照规定标准为执法部门执法人员配备音像记录设备,通过图片、影像、执法文书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有据可查。今年以来,我局无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发生。
4.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复查工作机制,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制定问题案卷销号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案卷立即列入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问题及时得到整改。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举一反三,不断加强案卷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5.全面开展机关法治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将机关法治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与法治建设有机结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用真实案例鞭策财政干部坚守纪律底线,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不触“底线”,不碰“高压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三)深入推进政府履约践诺,落实财政主体责任
1.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自觉接受审计、人大和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提供审计资料,认真整改审计问题。严格执行预算草案及调整报告制度,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提案和政协议案。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健全预算指标审核、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岗位管理制度,定期更新《本溪市财政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对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等重点环节全方位监督,确保岗位设置合理、流程规范。定期规范披露财政收支、重点改革、重大项目、民生投入等信息,累计公开603条,规范回复1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打造阳光透明财政形象。
2.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高度关注群众诉求,高效办理信访14次,妥善处理原民心网、12345热线、市长信箱等转来的咨询件15件,来信2个。办理时严守时限,杜绝推诿、敷衍,每件都认真解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践行责任担当,展现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3.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依托辽事通网上办理功能,加速实现“一网通办”,让数据信息“多跑路”、企业群众“少跑腿”。2024年我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5件,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和全程网上可办率均达100%,有效压缩办结时限,大幅减少申报材料,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4.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依法决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本溪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对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进行管控,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全年新制定或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均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累计开展规范性文件常规清理2次。同时,扎实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本局牵头制定的存量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坚持依法行政,全力做好财政中心工作
1.全市财政收入稳中有增。坚持“抓大不放小”原则,进一步加强财税联动,深挖非税潜力,严防“跑冒滴漏”。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5亿元,预计同比增长14.2%,增速位居全省首位。“三资”清查盘活全面推进。做大财政综合财力,加大政府资源、资产、资金统筹力度,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成效明显。
2.全市财政支出稳中有进。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活动经费,科学调度财政资金进度,适当加大振兴发展支出强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3亿元,预计同比增长12.3%。始终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资金使用的优先选项,民生支出占比75%以上。坚持“以收定支、有保有压”的原则,制定贯彻落实“过紧日子”26条举措,在年初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20%、公用经费5%的基础上,执行中再压减公用经费2%。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强化各类存量资金与当年预算财力之间的统筹衔接,清理盘活沉淀资金。
3.财政风险有效防范化解。认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腾出资金保障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和重点领域支出。同时,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支持县区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尽全力守住债务风险底线。持续从严从实遏制增量,积极稳妥化存量,多措并举防风险。
4.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实到位。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搭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和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积极推行“预付款”制度,深化“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提高采购效率,打造供应商、金融机构业务互惠互利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
5.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以鼓励县区“多干多得”为主要思路,以“算好细账、充分沟通”为遵循,在税收增量上做文章,成立市级推进改革工作专班,联合部门充分与省厅沟通交流、与兄弟城市学习借鉴、与所辖县区座谈答疑,出台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不断提高市与县区共抓财源建设的全市合力,均衡县区间财力保障水平,有效增强县区“三保”和财政运行保障能力。
6.财政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为全省试点城市,本溪市率先实现预算单位账户全流程线上审核、线上办理,简化办事流程,大幅提升财政服务效能。率先在全省上线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调整调剂模块,在全省业务部署会上做经验介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本溪市财政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与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全市财政法治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各县(区)财政法治化水平差距明显,财政法治调研指导力度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干部在公平竞争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等新旧规定衔接期尚不适应,法治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三是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创新需要进一步增强,对财政领域企事业单位合规建设、包容审慎执法的探索不够深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本溪市财政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为指引,坚持以“四精”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水平,为更好地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1.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新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实施条例等新颁布法律法规列入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普法职责,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丰富学法形式和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落实落细。及时向社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确保决策过程可追溯、有依据。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制订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对涉及财政规划、财政改革、大额资金支出等重要规范性文件,一并列入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3.发挥法治参谋助手作用。积极为财政涉法文件研提专业意见,确保财政行政行为于法有据,有效防控财政管理法律风险。加大法律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财政干部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构建全市财政法律法规人才培养和交流使用机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4.深化财政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财政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后半篇文章”,加强改革后监督指导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5.加强对县级财政部门法治工作指导。以“三进”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各县(区)财政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研究解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统一执法标准,提高基层财政部门处理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对局内职能科室和各县(区)财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典型案例示范和问题案例剖析,不断提高财政行政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本溪市财政局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省财政事业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本溪力量。
本溪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