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czj-2025-0004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 信息名称: | 辽宁省本溪市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决算 |
| 发布日期: | 2025-08-26 | 成文日期: | 2025-09-10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辽宁省本溪市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辽宁省本溪市财政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辽宁省本溪市财政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辽宁省本溪市财政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定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县及企业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我市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设。
(三)统筹管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县(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研究拟订全市彩票管理政策和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
(七)负责制定市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保障我市安全生产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市及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定全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政府性债务及与政府相关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十二)代市政府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市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等。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本溪市财政局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财政局(本级)
2、本溪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3、本溪市债务规划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5252.2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252.2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52.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404.30万元,增长8.3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5252.2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244.3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1.7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42.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8.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73万元。
2.项目支出2007.8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8.23%。主要包括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费及物业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04.30万元,增长8.3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5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4.32万元,项目支出2007.8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4.30万元,增长8.3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3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84%,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6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2.2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26.2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46.00万元,主要是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满足日常工作的办公费、维修费、邮电费、取暖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272.38万元,主要是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满足日常工作的办公费、维修费、邮电费、取暖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07.88万元,主要是政府投资项目专项业务三方评审鉴定费及物业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0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8.1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及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5.99万元,主要是独生子女费及丧葬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3.2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4.7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退一补一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6.97万元,主要是在职及退休人员工伤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5.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177.63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4.2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3.3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259.27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2.33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6.94万元,主要是职工购房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8.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8.02万元,完成预算的84.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要求,压缩运行成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0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业务。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业务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业务。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本年无此项业务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0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84.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要求,压缩运行成本。比上年增加3.84万元,增长27.08%,主要是公务车辆老旧维修养护成本增加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4.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46.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298.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0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8.47万元,降低4.67%,主要原因是压缩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0.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6.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1.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暂不运行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对3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705.07万元,自评平均分92分。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1个,涉及资金1192.7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意识,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二是完善制度,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和办法,力求规范、完整、可操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使绩效管理各环节有效衔接,提高绩效管理行为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对预算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开展重点项目跟踪问效,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按规定对绩效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