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czj-2020-00149 发布机构: 本溪市财政局
信息名称: 2019年度其他决算公开情况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8-07 成文日期: 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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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其他决算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20-08-07 09:22:04 【字体:

2019年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

2019年,省对我市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928977万元。分类看,返还性收入72548万元、其中转支付补助856429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补助74164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14781万元

    市对下补助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市对下补助共计426407万元分类看,返还性收入补助23692万元,市对下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402715万元,其中,市对下一般转移支付补助318867万元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补助8384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省对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补助22191万元。市对下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补助2191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

    省对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补助143309万元。市对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补助32767万元。


2019年度本溪市本级“三公”经费

决算汇总情况

 





单位:万元

    

2019年决算数

2018年决算数

2019年比2018




增减额

增减%

    

3051.64 

3607.72 

-556.08 

-15.41%

1、因公出国(境)费

23.82 

85 

-61.18 

-71.98%

2、公务接待费

157.82 

174.49 

-16.67 

-9.5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870 

3348.23 

--478.23

-14.28%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65.04 

3155.01 

-489.97 

-15.53%

     2)公务用车购置

204.95 

193.22 

11.73 

6.07%

经汇总, 2019年本溪市市本级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3051.64万元,比2018年决算下降15.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3.82万元,同比下降71.98%。公务接待费157.82元,下降9.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70万元,下降14.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4.95万元,增加6.0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5.04万元,下降15.53%。

详见下表:

2019年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统计表

 

 

 

 

2019年度本溪市举借债务情况的说明

 

据财政决算反映,本溪市2019年政府债务余额限额为2,982,6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114,128万元,专项债务868,500万元。市本级债务余额限额2,476,51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81,756万元,专项债务694,757万元。

201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843,70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057,394万元,专项债务786,310万元。市本级债务余额限额2,413,6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67,777万元,专项债务645,844万元。2019全市地方债务转贷收入478,250万元,全部为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其中:一般债券303,837万元,转贷县区83,794万元;专项债券174,413万元,转贷县区128,495万元。已全部按规定用途使用。2019全市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64,9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51,013万元,专项债务113,946万元。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76,72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0,809万元,专项债务45,918万元。

2019年度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市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深刻领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的意义,积极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以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目标,贯彻“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切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市财政部门切实发挥预算部门主体责任,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对全部预算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从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四个方面依规实施审核,不断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二是组织绩效监控约束预算执行。市财政部门组织市直部门对市本级纳入绩效管理的预算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督促各部门对完成进度缓慢或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较差的项目,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加快支出进度,提高支出效率。三是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试点。市财政部门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对纳入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的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规范评价方式和过程,不断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在自评基础上,选择部分重点项目,组织开展重点评价试点。四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市直部门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下一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市财政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和部门整改情况作为审核今后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五是开展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组织全市开展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监控系统管理,组织完成绩效目标填报、审核和自评工作。六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意见,研究起草本溪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作为我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力争做到更加具体和清晰,增强操作性、实效性。该方案已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并于20201以市委和市政府联发文件形式下发各县区和部门执行。

 

2019年度本溪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