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czj-2020-0025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信息名称: | 化解我市政府债务的几点建议 | 主题分类: | 政府债务 |
发布日期: | 2020-05-11 | 成文日期: | 2020-05-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化解我市政府债务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尽管我市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生态立市”发展战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经济、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但是受人口老龄化严重、社保负担重、老工业基地历史欠账多等各种因素影响,致使全市政府债务始终居高不下。按照财政部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通报和经辽宁省财政厅2019年11月确认,我市为债务红色等级地区。为了帮助我市化解政府债务,减轻财政负担,促进经济转型,现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是扩大化债试点地区范围。为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章,其中包括已成功实施、化债效果良好的化债试点地区政策。目前,化债试点地区只涵盖至建制县,希望国家尽快扩大试点范围至市本级和建成区,发行置换债券置换偿付压力较大的隐性债务,以缓释债务风险。
二是发行置换债券置换养老缺口贷款、棚改等民生类隐性债务。作为老东北工业基地,历史欠账较多,养老保险资金缺口巨大,包袱沉重。近几年,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项目支出,我市举借了大量资金用于养老金和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改善民生类支出,每年还本付息压力巨大。建议国家充分考虑地方实际,发行置换债券置换民生类债务。
三是出台金融支持政策,纾解受疫情影响下的政府债务偿付困境。受疫情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同比大幅下滑,与此同时防疫等各类支出又大幅增加,收支矛盾愈加突出。建议国家针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出台相关金融支持政策,允许金融机构对政府隐性债务中到期银行贷款本金办理展期、续贷,并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停息挂账等。
四是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特别是对政府债务沉重的地区,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力度,在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动力的同时,腾挪出资金偿还政府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