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czj-2022-0013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相关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2-08-16 | 成文日期: | 2022-08-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教〔2022〕160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文化事业单位特点,我们对《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