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czj-2023-0002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信息名称: |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事前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02-21 | 成文日期: | 2023-02-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
局内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指导精神,以及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辽宁省财政厅财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辽财法规〔2022〕22号),形成《本溪市财政局财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我局以往相关规定与此不符的以此为准。
本溪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