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czj-2021-0033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304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 成文日期: | 2021-11-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304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经济委财税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防范风险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结合实际,现答复如下:
本溪市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相关工作,将其作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通过疏堵结合、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等一系列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底线,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截止2019年底,本溪市系统内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90.65亿元,相比提案数据9月末余额减少1.37亿元,其中:政府直接债务284.37亿元,比9月末减少1.22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5.49亿元,比9月末减少0.15亿元。债务余额市本级和县区占比情况未变。
一、关于拓宽举债融资渠道和对或有债务加强管理的建议
1.关于拓宽融资渠道问题。本溪市有效运用融资平台和PPP模式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撤并融资平台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借、用、还”相统一,提升国有企业“造血”功能。截至目前,全市已实施PPP项目4个,未形成隐性和或有债务。下一步,督促市国资委对现有国有资产进行梳理,用于我市PPP项目的偿试工作。
2.关于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债务情况的问题。市政府严格执行《预算法》相关规定,一方面做到在审批限额内举借债务,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将政府债务依法纳入预算管理,每年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在每年年中、年底都将政府债务的举借、使用和偿还情况向市人大进行全面报告,主动接受人大、审计部门的定期审查。
3.关于发放地方政府债券问题。《预算法》明确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须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因此,2019年经市财政部门积极争取,全市发行再融资债券36.4亿元,用于置换到期政府债券本金,有效缓解政府债务偿付压力;发行新增债券11.4亿元,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急需的建设资金,同时将我市政府债务结构情况在政务公开网上予以公开。
二、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的建议。
近年来,本溪市政府切实推进市城投公司等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升级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现代化企业制度,采取并入优质资源、资产等方式加大和促进平台公司“造血功能”,按照“借用还”相统一原则,明确政府和企业债务责任,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按照约定规则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同时,进一步推进实施国资国企改革。目前,本溪市已组建市属国有控股公司11家,将73户企业撤并规划其中,本溪水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本溪市水利规划院2家事业单位完成转企改制。
市城投公司按照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的相关要求,开展经营性资产清理调查,建立资产台账并加以整合,将市属经营性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通过资产股权重新配置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打造全新市场化融资平台,通过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增加运营收入消化存量债务,并将有条件的隐性债务项目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有效降低了政府债务负担。
三、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1.关于夯实产业基础夸大税源问题。围绕钢铁深加工、医药、物流、旅游、医养结合、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谋划储备一批产业类税源项目,以增量投入带动存量优化调整,确保本溪市投资增长动力的有效接续。一是持续做大做强存量财源。全力支持服务本钢,推动本钢和地方企业深度融合。深入推进药都建设,推进医疗新项目落户并投产上市;通过发行新增债券17.68亿元,积极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包括棚改、福耀汽车浮法玻璃配套项目、溪湖区商贸物流仓储配送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桓仁县和本溪县雨污分离管线、泵站和污水处理工程、辽宁省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桓仁旅游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桓仁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及配套基础设施等。二是支持培育增量财源。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民营经济方式,推动企业提档升级。重点在旅游、现代物流、医养结合等领域优先发展,尽快建成服务业集群和特色商业区,推动招商项目尽快签约,签约项目尽快落实,落实项目尽快投产,投产项目尽快形成税收。三是强化税收征管。加强财政、税务的联动协作,密切监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纳税情况,加大税收稽查和清欠力度,堵塞征管漏洞,挖掘税源增长潜力,努力实现“以征促管、以管促收”。四是全力扶持受疫情影响企业。通过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工作模式,对疫情防控物资类企业、生产生活原料供给企业、受疫情影响企业及时进行贴息,用足用好中央、地方扶持政策,主动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助力各类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2.关于防范债务风险的积极探索问题。为加强全市债务管理工作,有效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市债务办组织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认真梳理到期债务,分析债务结构、债务性质和债务时间节点,按照“借、用、还”一体化原则,落实偿债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一债一策”偿债方案,按期偿还到期债务,确保我市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
进一步压缩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取消或缩减非编制供养人员,降低供养比例。对公益类项目再梳理,对非必要项目采取“停、缓、调、撤”措施。加大土地出让力度,整合全市土地资源。非税收入除核定必要的征收成本支出外,集中资金用于偿还债务。盘活财政资金,对滞留在各单位未使用的财政资金,按规定盘活统筹用于化债。清理收回企业拖欠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合理处置转让行政、企事业单位和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资源、股权和经营权等。准确审计核减工程类债务。尽快置换非标产品债务。
感谢贵组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本溪市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
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